夕阳的最后一点红边也藏到了山后,晚霞并不绚丽,发着浅红色的淡淡的光,将跑进王家洼的两个人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
沈宸和菊子走进院子时,还有说有笑。见到两个丫头安然回家,大爷大娘放下心来,忙活着做饭。
回到菊子的屋子,沈宸把背包、枪枝等都放下,洗了把脸,便去找李金秀。
进了原来住的屋子,人倒是不少,可沈宸东瞅西看,发现李金秀并不在。
“大梅——”孙连英从炕沿上跳下来,伸手拉住沈宸,笑着说道:“过来呀,和大家认识一下。”
沈宸笑了笑,说道:“我叫沈晓宸,大家叫我晓宸就好。”
“啊,大梅是你的小名。”孙连英自以为猜到了,拉着沈宸在炕沿上坐下,热情地把其他人介绍给沈宸。
高佩珍,常春玲,还有田小英、赵小丹沈宸记性好,介绍了一遍便记住了,对各人的身体状况、模样长相有了大概的印象。
在沈宸看来,加入游击队的首要条件便是身体要好,不要求你去打仗,可起码能跑跑颠颠,别添累赘。
“晓宸,你背着长枪,挎着手枪,比正规部队的都神气。”常春玲很是羡慕的神情,问道:“在游击队里,队员们都是这样的装备吗?”
沈宸笑着摇头,说道:“这是我参加游击队之前缴获的,赵队长他们就灵活了一下,不用我交公,算是一点特殊的照顾吧!”
“参加游击队之前?”孙连英疑惑地问道:“你那时是干什么的,怎么缴获的枪呢?”
沈宸觉得编的故事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一个是太长,另一个就是有点太悬乎。
“这个,我家在矿区,那的汉奸特可恨。”沈宸边想边编,也不是全编。
“有个叫肥头的狗腿子,成天祸害百姓。后来他惹到了我,我就拿把斧子藏在路旁,等他路过的时候,上去两斧子砸碎他的狗头,又把他扔到路旁的枯井里,就得了这把枪。”
沈宸没穿伪装服,身上是一件鬼子的呢子大衣。小鬼子的身量矮,穿在沈宸身上,还挺合适。而手枪枪套是绑在大腿外侧,伸手就能快速拔出。
几个女人再度打量沈宸,这个长得挺好看,说话挺顺溜的丫头,穿着打扮与旁人不同,这份狠辣也令人惊讶。
“那,那你的长枪,还有这鬼子的呢子军衣呢?”孙连英显是见过些世面,竟然知道这呢子军衣是鬼子的。
沈宸拍拍大腿上的手枪,说道:“有了这支枪,我就琢磨着再抢支厉害的。在矿上不远的地方有个鬼子的炮楼,我观察了一阵子,想到了个办法。”
“什么办法?”常春玲瞪大眼睛,急切地问道。
沈宸对这个常春铃的印象挺好,起码从外表看,是符合他的标准的。
笑了笑,沈宸继续说道:“那天我就穿着件花衣服,在鬼子炮楼外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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