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三百块钱,成不成?
三百块钱啊!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谁身上有个一百块钱,那都是不得了的事情。
就算我高中的时候,一个月生活费有个三百块钱的,那都家里挺富裕的。
现在,烧一具尸体,就给我三百块!这活儿,干不干?
那时候,其实我师父就已经教导我了,说尸体是人死了留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东西——千万不要损毁他们,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不到万不得已,就千万不要损毁他们。
我想起我师父的话,原本是要把这个事给拒绝掉的,不过,那老头又拿出了三张老一百,放在了我的口袋里面,说:干不干?
我当时很少见到那一百块啊!
那时候的一百块还是老式的,上面四个老人头,不是后来出的红一百。
我捏着钱,想了很久,说:尸体是谁的?
“不是谁的,野尸!去吧,烧尸体简单,点把火,然后你搬个小马扎,坐在那尸体面前,等他烧完了,你就可以走人了,赚这钱,安逸得很。”老头对我说。
我想了想,也觉得有点拒绝不了,就跟着老头去了。
老头把我带到了咱们市的一座山里,找了一具尸体让我点。
那尸体浑身有轻微的腐烂,看不清长相,不过,身上没有臭味。
我点了一把火后,很快,那尸体,烧得一塌糊涂的。
烧完了尸体,我就飞一样的逃走了,走的时候,手紧紧的握住了右胸口的三百块钱,像是捏着生命的斤两一样,出了山,深一脚浅一脚的跑到了学校。
第二天上课,我只上了一上午课,下午没去上,我直接逃课了。
我去了县里的街上,找到了一家定做羽绒服的店子。
当时的羽绒服,也不像现在各种牌子的专卖店都有,尤其是县里,没几家羽绒服专卖店牌子,那时候买羽绒服,都是靠定做。
我就找了一家羽绒服的店子,问多少一件羽绒服。
那老板说六十。
我就说做三件一百五。
老板同意了。
就这样,我给我自己、我母亲和我弟弟,一人做了一件羽绒服。
花的钱,仅仅是我昨天烧尸体后赚到的钱的三分之一。
这让我充满了成就感。
我回了学校,还剩下一百五十块。
我当时直接请我那几个同党,花了四十块钱,在学校食堂做小炒的地方,搓了一顿。
期间,有个同学要了一杯豆浆,我说豆浆有什么好喝的,要喝就喝牛奶。
很快,我发了一圈牛奶。
这三百块钱,让我浪了好几天。
我在没了钱的时候,又出去摆摊。
结果,我又遇上了那个老头。
那老头对我笑了笑,说:烧尸体去不?这次高价——五百块钱!
我说当然去啊。
那天晚上,我跟着老头,又出了一趟门,继续去烧尸体。
这次去烧尸体的地方,是另外一个山头。
只是这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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