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完全炫耀般的讲了一通,连半个要求都没提……就像在炫耀!
对,没错,就好像单纯为了炫技!
从旁边那个男人宠溺的眼神不难看出,这是两口子,也就是说,她只是在向自己的丈夫,或说未婚夫炫耀什么……
她就差当着自己的面说一句:
“瞧,这帮傻子还以为这是秘密,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其实我全知道呢!我厉害吗!”
罗伯特甚至不知道对方是不是特地说给自己听,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正眼瞧过自己……
可那气场,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吃饭……
真是个可怕的女人!
被对手知道底牌可不是什么好事,这就意味着双方明牌交手。可对一个准备开价的买方而言,这就等于宣告比赛结束。
他向来都是习惯了暗箱操作的人,这种必败的仗他打不起,也不愿打。
他必须回去重新制定计划,或说……冷静一下。
……
……
这边公寓里,高文也对格莉丝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在凯恩之角工作了多年,自然清楚这其中的弯弯绕——可也仅限于清楚。
他完全没想到面前这位看起来年轻的大小姐就如那些秃顶的精算师一样,层层递进,计算出了罗伯特的心理价位,这让他想起前几天沐言说过的话,那似乎是句东方谚语,叫做“不战而屈人之兵”。
对,就是这个道理。
还有对方那副举重若轻的样子,让他想起以前团队里的胖厨子……那家伙自称闻一闻火腿的气味就知道猪猡宰杀的年纪和腌渍时间……
这种经验往往来自于漫长的时间积累,可眼前这位小姐看起来还不到20岁,她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对高文的心惊,格莉丝本人倒是不以为然,毕竟对手在她看来实在档次太低了。
身为琼斯商会的大小姐,未来的继承人,她自幼受到的教育可是常人难以企及的。
最早,牧马平原只有一个商会,那就是镶金玫瑰。
这一名字来源于古老的萝丝家族,她们的家徽就是一朵烫金色蔷薇花。
萝丝家族的女性世代经商,城邦时期,她们拥有一座象征自由和财富的城堡,被冠以“金蔷薇”之名。
每当有人觊觎这朵金蔷薇时,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雇佣军在金钱感召下前来守城,因此这座自由之城从来都固若金汤。
直到李奥瑞克的剑花旗在城外飘扬。
人们用无数风流的故事来形容那场战斗,但无论如何,过程都可以精简为一句话:剑圣兰斯洛一剑倾情。
没有人可以阻止这样一位挂逼般的存在,即使无数雇佣军集结在城外,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兰斯洛御风而来,偏偏起舞,砍瓜切菜般结果几大重金请来的高手后,将长剑轻轻点在城主萝丝夫人肩头,挑落了她的面纱后又留下一句“我不对女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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