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页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连在一起的字母,其实就只是一个单词。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个单词的局部。就像冰山一角。
孔书成知道,这个单词,就是人类史上最bt的、最烧脑的、最裹脚布的单词。
它的中文意思是——“肌联蛋白”。
如果说,无限不循环的圆周率“π”,是人类最难背诵的一串数字的话,那么它在“肌联蛋白”这个单词面前,就复杂性来讲,也只是个弟弟。因为英文字母组合,远比数字组合,要晦涩难记的多。数字只有10个,而英文字母却有26个;
你或许能在几秒钟内轻轻松松地记住一串11位数的手机号码,但你至少得花上好几分钟才能记得住一个由11个字母组成的陌生单词。
这个“肌联蛋白”,为什么是世界上最bt的单词呢?
因为,它是由整整189819个英文字母组成的。
嗯,有瓜友曾经计算过,如果用正常语速读完这个裹脚布单词,大概需要个小时。
………
等等,万词姑姑她,该不会是一直都在肝这个“肌联蛋白”吧?
她是要疯了嘛???
孔书成草草地翻了一遍那本便签纸,发现大概有120页,都已经被万词姑姑撸烂了。刚才,万词姑姑在电梯里说,这本便签纸“基本上已经没什么用了”,那么也就是说,她几乎将这120页的字母排序全都啃下来了?
按照每页100个字母来计算,万词姑姑大概记住了12000个字母?
一念及此,孔书成不知为何,浑身又开始泛起鸡皮来………
他正在思忖之际,龙飘飘和熊黛英老师已经到酒店门口了。
龙飘飘冲他招手,并且大声道:“喂,书成,你还愣着干嘛啊?赶紧过来帮忙提东西啊!”
“哦哦,来了,来了。”
孔书成说话间,将那本厚厚的、万词姑姑认为“基本上已经没什么用了”的便签纸藏进了口袋中,然后快步向门外走去。
果然,两位老师大包小包的,买了n多书和衣服、鞋子。感觉就像,她俩不是来做“指导老师”的,而是来搞“魔都代购”的。
孔书成拎着两个巨重的装书的袋子,正要往里走,突然从他右手边的夜色中,迅速地冲过来一辆岑亮岑亮的原谅色的兰博基尼。
毫无疑问,这是一辆21款的huraevorwd大牛,它拥有一台v10发动机,的排量,639匹马力,即便是在魔都这样的城市,也是妥妥的吸睛神器。
兰博基尼虽然稳稳地停在了瑞华酒店门口,但还是将龙飘飘、熊黛英她们俩吓的花容失色。
龙飘飘是个暴脾气,她伸手就指着车里那个戴墨镜的年轻人大骂:“喂,你有毛病吧?开这么快,赶着投胎啊?”
坐在车里的年轻人,摘掉墨镜,冲龙飘飘假装敬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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